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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应男子当街绑孩子---回应男子当街绑孩子的视频

2024-09-12 11:51:10 篮球直播日 脱玉龙

大家好,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,就是关于回应男子当街绑孩子的问题,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回应男子当街绑孩子的解答,让我们一起看看吧。

“长沙一大学生点外卖吃完就从31楼往外丢,其父回应:他还小”,你怎么看?

子不教,父之过,从幼儿时期都明白的道理,不能乱丢垃圾,被这位父亲用年龄小这个可笑的理由掩盖了,寒窗苦读十余载,难道教育水平还不如胎教?还是那句话,自己的孩子不教育好,社会会替他教育!

你好,看到这个标题我是比较沉重的。从这个事件可以看出,这个家庭教育是非常重要的。这个大学生,生活习惯的养成和父母的教育是分不开的。虽然说现在的大学生都比较懒,可能自理能力算是比较差的一代吧!

外卖是现在时下比较流行的一种就餐方式。虽然说现在社会上对这个外卖评论不是很好!说外卖会毁了当下青年一代,外卖会使人更加的懒惰,但是不能说外卖不是社会进步的一个表现。虽然从深层次意义来说,外卖符合现如今快节奏的社会趋势。但是也从根本上对青少年的生活习惯造成了一个很大的改变。作为我来说我是不提倡外卖的。首先外卖让人更加的懒惰,就是让人的惰性更加的凸显。虽然说这个外卖能够提高,工作效率,提高生活速度,但是外卖我觉得对中国青少年以及大城市白领来说了,确实对于他们的工作,对他们的生活节奏起了一个很好的作用,但是外卖也使得人的生活习惯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。

从这个事件的大学生来说,点了外卖以后从31楼直接把外卖的垃圾扔出去,从这个行为上来说了,这就是一个低素质的表现,这个不是个案,应该算做是当下大学生普遍现象!

我觉得这个不但是从家庭教育的层面上来说,是一个家庭教育的失败,更应该来说这也是一个社会,这个大环境的一个悲哀吧,虽然说家庭教育是孩子最重要的教育的起点,但是社会,学校的教育,他也是必不可少。所以说如果他出了这个问题了,不能一味的从家庭找原因,更深层次还要从从学校,社会都应该找点责任。如果说想从根本上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了,国家需要大力提倡和加强传统文化的教育,不能把中华五千年的传统文化的根丢了,多学一些,多看一些传统文化的书籍,要从我们的思想上进行改变。这种陋习啊,家长首先从家长的行为,做法上要改变,言传身教对子女的成长是非常重要的!

这就是典型的上梁不正下梁歪!熊孩子的后面肯定有一个熊家长!别人三四岁的小孩都知道不能乱扔垃圾,你一个大学生,受过高等教育的人竟然高空抛物,而且还连续抛几天,真的是给大学生丢人、抹黑。不仅没有环保意识,更没有安全意识!虽然扔的都是快餐盒、酸奶盒之类的,但是是从31楼往下扔的啊,真的有可能会砸死人的啊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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无底线的宠溺,孩子成为“巨婴”

现在的90后很多都是独生子,从小就是娇生惯养,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。即使是犯了错,家长不仅不进行劝说教育,反而还以他是个孩子为理由脱罪。这种无底线的宠溺,造成了这种“超级巨婴”。这位大学生放暑假宅在家,吃饭都是靠点外卖,难道你不会自己做饭吗?

面对小区其他业主的质问,这位父亲竟然说出“他还是个大学生,他还小”的这种话,真的是让人笑掉大牙!如果大学生都还算小的话,那幼儿园小朋友算什么?等他多大了才不算小?与其对这位大学生进行思想教育,我觉得这位父亲更应该接受思想教育!

素质与学历无关

这件事情很好的证明了这一点,有些人读书读了这么多年真的是白读了!学校本来应该是教书育人的地方,可现在由于这种应试教育的体制,学校往往只注重学生的学习成绩,而忽略了学生的素质。也就是说只做到了教书,并未做到育人!这种只会读书只会比学习成绩的学生,也许在象牙塔里面会过得很好,但是只要走入社会,绝对活不长久。这确实值得大家反思。

首先做家长的这个回答就不对,大学生了还说小,那要是小学生该怎么说呢?

最重要的是31楼往下扔东西,后果可想而知,要是砸到人了不是一句“他还小”就能解决的。

俗话说得好“子不教,父之过。”大人的担当决定了孩子的未来。大学生是祖国的未来,是祖国建设的中竖力量,培养他们正确的世界观,责任感,是家长和社会的共同职责,而不是一味的袒护。

大学生应该体现自己的价值,学有所用,用之所长,为祖国贡献自己的力量。

人非圣贤,孰能无过。错可以犯,但是明知道是错还要犯,那就不能原谅了!!


大家好,我是90后宝妈…看到这个真是很无奈,30你还说他小,那他什么时候能长大?

现在父母对孩子的溺爱是只增不减,虽然在父母眼中孩子永远长不大,可是他该学的,该面对的都要面对!

1)首先高空抛物就违法,会造成他人伤害,环境污染,文明素质哪去了?

2)家长你是怎么想的?把孩子当废物惯着吗?父母是孩子的第一老师,你这么做还怕害他不浅吗?让他永远在你们的安全防护里?

3)上下五千年中国是礼仪文明之邦,国人素质一下被你拉低了,幸亏是国内,你要是在哪个国家办了这是,还丢人丢大发了

愤怒,无奈,我也是孩子妈,我希望我的孩子自主健康,做个正能量有益社会的人,我们家长也要以身作则,当好孩子的成长导师

为了“紧急避险”,女子假意配合,男子是否构成强奸罪?

对与紧急避险,女子假意配合,男子构成强奸罪?

我简单的说一点:女子在遇到有人要强奸的情况下,自己又不愿意,更不同意!

如果想报警,或发声求救,也没有人能帮助的情况下,为了自身的生存活命。

在一万个前提下无法脱逃,而歹徒又处处逼紧,生命得不到保障的同时,只能委屈配合保生存。

女子最后有机可乘之机报警!

男的实属强奸犯!

当然构成了,只要违背了妇女的真实意愿,就是构成的。毕竟事实上仍然存在很多女方为了自身的安全考虑、而假意迎合的情形。

只不过在实践过程中需要看一下相关的证据,毕竟不能女方说什么就是什么。接下来简单举几个例子。

在事前双方是否认识?是在何时何地认识的?(如酒吧、夜场)男方是否有过要发生关系的意思表示?女方是否明确表示过同意或者反对?双方是否共同到酒店开房?

事发当时女方状态如何?是否处于醉酒等不正常的状态?

发生性关系的过程中,女方是否有过反抗?男方是否有暴力或者甚至是拿凶器相威胁?女方身体上是否有伤?

事发之后报警的时间、是否第一时间报警?还是隔了一段时间?女方事后有没有跟亲属朋友谈起过此事?是如何表达的?

双方之间是否有金钱上的交易往来?对于此事双方事后有没有过商谈?

等等……

强奸罪构成要件之一是“违背妇女意志、强行发生性关系”,“违背意愿”一定是通过妇女的明示反抗和不能反抗、不敢反抗等形式表现出来的;妇女在没有醉酒和精神强制的情况下,“假意配合”表现出是“同意发生性关系、没有反抗行为”,因而认定为“自愿”、而非“假意”,由此,自然不成立为强奸犯罪。

所谓强奸,无论女人愿不愿意,男人都要强行实施犯罪,女人在危害逼近前做出的假意配合,是处于保住性命,不能以小失大得不偿失所做岀的举动,如果釆取反抗到底,随时都有被罪犯掐死的可能。

女人遭强奸前做出的假意配合,是处于危险临头做岀的明智之举,顺从任其凌辱并不减退憎恨,以此麻痹嫌疑人,是为了即保命而又能留下证据,完事后犯罪嫌疑人泰然自在离去,女人会立马报警抓捕犯罪分子。

强奸现场无论是女人反抗,还是表面假意配合,只要犯罪嫌疑人实施强奸,无可非议所犯罪行定性强奸罪,抓捕归案后,法律会严惩不贷。

按规定,违背妇女意志,强行同妇女发生性关系的,构成强奸罪。就问题来说,这种是胁迫对方发生性关系,自然也是属于强奸。

但如果从实务来说,真的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来处理,有时候在证据层面就不好认定。对于强奸犯罪,都是发生在比较私密的场所,无其他人员在场。也就是说,很多时候就只有当事人双方的口供。女方说是强奸,男方说双方是自愿。我们这个时候到底相信谁?

正常来说,我们需要根据男女双方之间的关系、发生性关系的场所、女方报警的及时性等情况综合去判断。从实务来说,公安机关一般都是比较倾向被害人,只要女方咬定是强奸,还是有可能按照强奸进行侦查。但如果女方假意配合,并且男方还掌握了女方同意及配合的证据,那事情可能就不好处理。如果我们没法去证明女方是胁迫的情况下,那这种情况下就有可能不被认定为强奸。

正义哥出击明明是假的,为什么还被那么多人宣扬?

我们宣扬的是正义,我们不提倡的是流氓行为,在如今的各路大神出现的视频当中,他们化作正义之神,维护了社会的公平,维护了正义的存在,不得不让我们觉得这个社会还是有很多我们认为存在的东西。

不管事维护老人利益也好,还是保护弱势群体也好,正能量的东西往往都能够给我带来心理上的慰藉,我们在宣扬正义的时候保护了受保护的人。达到了我们的目的,不论到那个地方都是合情合理的。但是我们的底线绝对是不能突破法律的。

在今日头条和各大视频网站上,各种各样的正义哥出击,在大部分人看来都是假的情况下,我们还是有很多人喜欢这样的视频.,那么归根到底还是我们普通广大人民群众喜欢这样的东西。喜欢这样的正义。即使是假的,但我们还是希望在生活中它是真的存在。

愿每一份善良都被温柔对待,愿每一个人心中都有自己的正义精灵存在,我们不需要维护大多数人,我们从点点滴滴做起。这一点就已经成功了。

欢迎您发表自己的见解或者意见,我们一起来讨论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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